「107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」徵件期間自106年9月1日至106年10月31日止,請踴躍參加。
一、依據教育部106年8月31日臺教社(四)字第1060122069A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活動表揚對象包含:機關(構)、公私立幼兒園、學校、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(團隊)、依法立案之團體、法人組織、學校教職員工生及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推展之個人。
(一)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、展演、傳播或推廣,足以振奮人心。
(二)從事本土語言復育、調查、研究或出版,具相當成效。
(三)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、博物館或其他文教設施,影響深遠。(四)捐贈、捐助及成立推展本土語言著有績效之團體,貢獻卓著。
三、其相關資訊請洽本活動網站http://107dialect.weebly.com/